新竹縣竹東鎮員崠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1次縣內介聘教師選聘標準評分表公告
1、缺額:本校目前無缺額,先行辦理甄選,若有校內教師參加介聘,擇優排序介聘。〈歡迎具備英文、資訊、藝文、體育專長教師加入本校行列。〉
2、縣內介聘教師選聘標準評分表應經原服務學校人事人員、校長核章後,於105 年4月14日之上午9時至下午3時以前送達本校人事,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請於報名時,繳交選聘標準評分表及教師證、學歷、個人簡歷、專長(相關證明、證照或證書)、曾參與行政業務、曾擔任年級導師、指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、個人參與競賽、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(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),以A4裝訂,一式一份。
4、甄選相關資訊如下:
(1)日期:105年4月18日(星期一)
(2)地點:本校綜合會議室
(3)報到時間:當日13時10分前親自辦理報到,逾時不到, 視同棄權。
(4)甄選時間:當日13時30分開始(口試15分鐘)。
(5)甄選順序:以報名序號先後順序排定。
5、排序結果於105年4月20日16:00前於本校網頁及教網中心『學校公告』網頁公告,並請於105年5月4日至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公告之教師縣內介聘場所參加縣內介聘作業(有關正確之時間及地點,仍請隨時注意新竹縣政府教育處之公告為準),恕不個別通知。
6、甄選結果保留至第二次縣內介聘作業。
7、聯絡人:本校人事 TEL:03-5962143-120
8、英語教師資格:(核符下列任一條件;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,A4格式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)
(1)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
(2)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(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語之證明者)、畢業於英文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、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。
(3)通過TOEFL電腦化適性測驗213分以上者、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者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」者)。
(4)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。
2、縣內介聘教師選聘標準評分表應經原服務學校人事人員、校長核章後,於105 年4月14日之上午9時至下午3時以前送達本校人事,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請於報名時,繳交選聘標準評分表及教師證、學歷、個人簡歷、專長(相關證明、證照或證書)、曾參與行政業務、曾擔任年級導師、指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、個人參與競賽、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(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),以A4裝訂,一式一份。
4、甄選相關資訊如下:
(1)日期:105年4月18日(星期一)
(2)地點:本校綜合會議室
(3)報到時間:當日13時10分前親自辦理報到,逾時不到, 視同棄權。
(4)甄選時間:當日13時30分開始(口試15分鐘)。
(5)甄選順序:以報名序號先後順序排定。
5、排序結果於105年4月20日16:00前於本校網頁及教網中心『學校公告』網頁公告,並請於105年5月4日至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公告之教師縣內介聘場所參加縣內介聘作業(有關正確之時間及地點,仍請隨時注意新竹縣政府教育處之公告為準),恕不個別通知。
6、甄選結果保留至第二次縣內介聘作業。
7、聯絡人:本校人事 TEL:03-5962143-120
8、英語教師資格:(核符下列任一條件;請檢附證明文件影印本,A4格式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人事職名章)
(1)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
(2)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(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語之證明者)、畢業於英文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、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。
(3)通過TOEFL電腦化適性測驗213分以上者、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者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」者)。
(4)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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