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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&A(問答資料)

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04月07日府人考字第1050345457號函
主旨:為因應105年防汛期來臨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&A(問答資料)」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50036930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Q&A修正內容:新增Q14「低溫寒害可否發布停班停課?」,另Q11「訂定『各地區雨量警戒值』之目的為?」、Q13「高溫期間可否發布停班停課或採取其他因應方式?」及Q45「天然災害發生經學校發布停止上課時,其所屬教職員工應否到校上班?」酌作雨量值及文字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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