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度祖父母節宣導及慶祝活動-樂活祖孫情 幸福作伙照活動計畫
徵件內容:「真情祖孫心」-請呈現祖父母與孫子女或三代同堂互動相處之溫馨、趣味、感人照片,並針對照片拍攝當時情景做文字敘述。
(ㄧ)報名方式:請將「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(格式如附件)」及「光碟片(內含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)」各1份,於106年7月10日(星期一)前(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(地址: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),並於信封封面註明「幸福作伙照相片徵選」。
(二)參賽及報名資料:
1.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:依附件格式完整填寫並填貼清晰參賽相片。
2.光碟片:除繳交上開表件紙本外,並需將報名表及相片之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後送出(相片一律為JPEG檔案,傳統底片拍攝者,請掃描為數位檔案)。
(三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(星期一)。凡逾期或參賽及報名資料未齊者,概不受理。
(四)結果公布:得獎名單及領獎相關事宜將於106年8月7日(星期一)前公布於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。
七、作品規格及評審標準
(一)作品規格:
1.參選作品以4x6吋彩色相片為準,不可加上任何商業logo、貼圖,並且禁止經過格放、加框、加色、修圖、合成、彩繪、疊片等後製加工行為;另需附上拍攝當時情景之文字敘述100-200字(含標點符號)。
2.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,一律不列入評選。
(二)評審方式:遴聘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作業。
(三)評審標準:
1.作品中須具有表達世代情感互動與交流的正面意義;另文詞中的詞彙,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。
2.每一件參選作品成績以100分計算,評核項目及配分如下:
(1)主題掌握(與主題相符程度):30%
(2)照片與文字創作之意境表達:50%
(3)整體創意表現:20%
八、獎勵方式:
獎項:
第一名1名 Apple watch 38釐米或等值商品
第二名1名 Mini I pad 4 32g wifi 版或等值商品
第三名2名 Airpods(耳機)或等值商品
佳作5名 馬克杯或等值商品
(ㄧ)報名方式:請將「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(格式如附件)」及「光碟片(內含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)」各1份,於106年7月10日(星期一)前(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(地址: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),並於信封封面註明「幸福作伙照相片徵選」。
(二)參賽及報名資料:
1.著作使用權同意切結書暨報名表:依附件格式完整填寫並填貼清晰參賽相片。
2.光碟片:除繳交上開表件紙本外,並需將報名表及相片之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後送出(相片一律為JPEG檔案,傳統底片拍攝者,請掃描為數位檔案)。
(三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(星期一)。凡逾期或參賽及報名資料未齊者,概不受理。
(四)結果公布:得獎名單及領獎相關事宜將於106年8月7日(星期一)前公布於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。
七、作品規格及評審標準
(一)作品規格:
1.參選作品以4x6吋彩色相片為準,不可加上任何商業logo、貼圖,並且禁止經過格放、加框、加色、修圖、合成、彩繪、疊片等後製加工行為;另需附上拍攝當時情景之文字敘述100-200字(含標點符號)。
2.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,一律不列入評選。
(二)評審方式:遴聘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作業。
(三)評審標準:
1.作品中須具有表達世代情感互動與交流的正面意義;另文詞中的詞彙,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。
2.每一件參選作品成績以100分計算,評核項目及配分如下:
(1)主題掌握(與主題相符程度):30%
(2)照片與文字創作之意境表達:50%
(3)整體創意表現:20%
八、獎勵方式:
獎項:
第一名1名 Apple watch 38釐米或等值商品
第二名1名 Mini I pad 4 32g wifi 版或等值商品
第三名2名 Airpods(耳機)或等值商品
佳作5名 馬克杯或等值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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