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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106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及在職進修等業務乙案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5月22日府教學字第1060067507號函轉教育部106年5月1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60070207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、作業原則、商借教師簡歷表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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