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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站-幸福培力‧手繪故鄉」繪畫比賽之活動

為推廣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(ifi.immigration.gov.tw,以下稱本網站),促進民眾互動及豐富網站資訊,爰舉辦「幸福培力•手繪故鄉」繪畫比賽,由新住民子女將其父(母)親分享自己家鄉文化、風景、人文特色故事進行手繪創作,讓新住民子女藉此認識了解父(母)親家鄉。
比賽分為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組及國中組,獲選作品將刊登在本網及其相關推廣活動現場展示,期藉由本活動展現新住民家庭創作活力,呈現出來自不同國家多元文化,讓社會大眾能更深入認識,進而互相理解支持,傳承多元文化概念。
二、 辦理單位
內政部移民署
三'參加對象
目前就讀國小及國中之新住民子女(即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、無國籍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,且在臺合法居留、定居或設有戶籍者所生之子女,並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在臺居住及就學者)。
四、活動期程(以本署公告時間為準)
(一)收件日期:自106年6月19日(星期一)至106年7月31日(星期一),以郵戳為憑。
(二)評審階段:自106年8月1日(星期二)至106年8月21日(星期一)
(三)得獎公布:106年8月31日(星期四)
(四)頒獎日期:於106年9月9日(星期六)邀請各組前3名參加本網站行銷推廣活動(地址將另行公告)。
五、活動徵件辦法
(一)徵件主題:手繪故鄉我的家。
(二)作品規格:八開圖畫紙(約26×38公分),水彩、蠟筆、版畫……等媒材不限,直橫皆可,須為平面作品,不須裱裝或加框,請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。
(三)徵件組別:分別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及國中組,4組別,每人擇一組別報名,並限參賽作品乙幅,重複報名者將以實際身分資格參加適合組別或取消參加資格。
(四)報名方式:
1.參加者須依期限及報名組別填寫報名表(格式如附件),並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(即新住民及其子女-記事不省之全戶戶籍謄本、足資證明新住民之原生國籍證件影本),作品完成後,請於右上方用迴紋針將報名表與作品整齊裝訂後,以掛號郵寄收件,依郵戳日期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
2.信封請註明「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站-幸福培力‧手繪故鄉比賽」,掛號寄至「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,移民輔導科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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