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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竹東鎮員崠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代課及原住民支援教師甄選簡章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一、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:
(一)代理教師缺額:3名(實缺1名、合理員額缺1名、增置缺1名) (歡迎具英語、藝文專長教師報名 )
(依甄選排序選填志願)。
(二)鐘點教師:若干名。依本校實際需要進用(歡迎具英語、音樂、自然、社會及資訊專長教師報名,每
週節課依教導處排定)
(三) 原住民支援教師:
1.泰雅語一名。
2.排灣語一名。
※除正取外,備取若干名,本學期如有新增缺額,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二、報考資格與報名、甄選日期:
(一)第一次甄選日期:
1.報考資格:
a.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b.原住民支援教師:(1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排灣語)或同等級(排灣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(2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泰雅語)或同等級 (泰雅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 106年7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8:00至9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 106年7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10:0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(二)第二次甄選日期:
1.報考資格:
a.(1)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(2)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b.原住民支援教師:(1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排灣語)或同等級(排灣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(2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泰雅語)或同等級 (泰雅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 106年7月18日(星期二)上午8:00至9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 106年7月18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4.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。
(三)第三次甄選日期: .
1. 報考資格:
a.(1)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(2)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或(3)具有大學畢業資格。
b.原住民支援教師:(1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排灣語)或同等級(排灣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(2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泰雅語)或同等級 (泰雅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 106年7月24日(星期一)上午8:00至9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 106年7月24日(星期一)上午10:0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4.若第二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進行第三次甄選。
(四)第四次甄選日期: .
a.1. 報考資格:(1)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(2)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或(3)具有大學畢業資格。
b.原住民支援教師:(1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排灣語)或同等級(排灣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(2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泰雅語)或同等級 (泰雅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 106年7月25日(星期二)上午8:00至9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 106年7月25日(星期二)上午10:0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4.若第三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進行第四次甄選。
(五)第五次甄選日期: .
a.1. 報考資格:(1)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或(2)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或(3)具有大學畢業資格。
b.原住民支援教師:(1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排灣語)或同等級(排灣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(2)具有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(泰雅語)或同等級 (泰雅語)認證合格證書。
2.報名時間: 106年7月26日(星期三)上午8:00至9:00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甄選時間: 106年7月26日(星期三)上午10:00開始,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4.若第四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進行第五次甄選。
(六)如第五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將續辦第六~十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三、其餘請詳閱甄選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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