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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(以下簡稱退撫條例)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適用事宜,請查照。

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09月30日府人給字第1060378341號函辦理:
※詳見附件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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