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114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」1份
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10月25日府人考字第1130390818A號函辦理
(同仁請參酌附件1_114年度研習實施計畫預開班期需求調查表,於113年11月4日(一)下班前通知人事管理員參訓課程)
主旨: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114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」1份,請各機關學校於113年11月8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完成訓練需求調查填報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(以下簡稱人力學院)113年10月23日人發綜字第1130301249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機關學校於113年11月8日(星期五)前,依下列訓練需求填報方式辦理填報作業,如有相關疑問,請參閱常見問題說明資料(附件1):
(一)本次採用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填報需求名冊方式辦理,請參照需求調查表(附件2)預定開設各班別課程進行人員需求調查,於旨揭填報期限內至人力學院「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」(https://service.hrd.gov.tw/)/「訓練承辦人專區」/「需求調查填報」頁面完成各研習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,並可參考系統操作說明(附件3)進行報送作業。
(二)填報院區請參照114年度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(附件4),舉例說明如下:
1、「兩院區」班別:請於「臺北院區」頁面進行填報。
2、「臺北院區」班別:例如同仁欲報名「國際性別平等重要議題發展趨勢(遠距)」,請至「臺北院區」頁面填報。
3、「南投院區」班別:例如同仁欲報名「※公共空間活化與創新工作坊」,請至「南投院區」頁面填報。
(三)請於完成填報後,分別至兩院區頁面執行「上傳彙報名冊(人數)」功能,如無需求亦請逕為上傳。
(四)如無法登入該系統,請填寫新增帳號回報表(附件5)並將電子檔傳送承辦人信箱(20067222@hchg.gov.tw),以辦理後續新增帳號事宜。
三、人力學院114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括實體課程及遠距同步課程,實體課程將賡續實施分區調訓,原則依訓練需求人員服務地點區分研習院區,苗栗以北、宜花東及離島縣市人員參加人力學院臺北院區班別;惟遠距同步課程(班別名稱加註「(遠距)」者)及部分特殊班別僅於特定院區開設,所有公務同仁不區分服務地點皆可填報。
四、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請宣導貴屬人員考量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,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資格條件確實填列需求,又近3年(111、112及113年)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,請勿就該班別再次填列需求,如遇職務異動或不可預期之重大情事,原填列單位須自行提供遞補參訓人員名單;並請各單位於進行調查前,應設定內部機制控管所屬人員填送需求之上限(每人填報研習班別不宜超過3個、同一單位填報同一研習班不宜超過2人)。
五、為珍惜學習資源,人力學院每月均檢送各班期學員請假及未到訓名單通知本府。未於事前告知而缺席或無故缺課者,除浪費訓練資源外,同時損及機關學校其他人員參訓機會。請務必轉知貴屬參訓同仁如已預先確知未能到訓時,應立即洽人事單位更換人員,並加強宣導經奉派參加各項研習應確實到訓。如貴單位已無可替換參訓人員,應於開訓前10日務必告知本府,俾利調派其他機關學校人員遞補參訓,以期訓練資源充分運用。
六、本府人事處將依人力學院通知每月各班期學員請假及未到訓情形,列入人事機構每月平時考核加減分項目(該月份各班別皆如期參訓且無請假列入加分項目;有未到訓或請假情形則列入減分項目)及未來訓練或相關研習分配之參據。
(同仁請參酌附件1_114年度研習實施計畫預開班期需求調查表,於113年11月4日(一)下班前通知人事管理員參訓課程)
主旨: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「114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調查表」1份,請各機關學校於113年11月8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完成訓練需求調查填報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(以下簡稱人力學院)113年10月23日人發綜字第1130301249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機關學校於113年11月8日(星期五)前,依下列訓練需求填報方式辦理填報作業,如有相關疑問,請參閱常見問題說明資料(附件1):
(一)本次採用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填報需求名冊方式辦理,請參照需求調查表(附件2)預定開設各班別課程進行人員需求調查,於旨揭填報期限內至人力學院「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」(https://service.hrd.gov.tw/)/「訓練承辦人專區」/「需求調查填報」頁面完成各研習班別之需求填報作業,並可參考系統操作說明(附件3)進行報送作業。
(二)填報院區請參照114年度預定辦理班別一覽表(附件4),舉例說明如下:
1、「兩院區」班別:請於「臺北院區」頁面進行填報。
2、「臺北院區」班別:例如同仁欲報名「國際性別平等重要議題發展趨勢(遠距)」,請至「臺北院區」頁面填報。
3、「南投院區」班別:例如同仁欲報名「※公共空間活化與創新工作坊」,請至「南投院區」頁面填報。
(三)請於完成填報後,分別至兩院區頁面執行「上傳彙報名冊(人數)」功能,如無需求亦請逕為上傳。
(四)如無法登入該系統,請填寫新增帳號回報表(附件5)並將電子檔傳送承辦人信箱(20067222@hchg.gov.tw),以辦理後續新增帳號事宜。
三、人力學院114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包括實體課程及遠距同步課程,實體課程將賡續實施分區調訓,原則依訓練需求人員服務地點區分研習院區,苗栗以北、宜花東及離島縣市人員參加人力學院臺北院區班別;惟遠距同步課程(班別名稱加註「(遠距)」者)及部分特殊班別僅於特定院區開設,所有公務同仁不區分服務地點皆可填報。
四、為使訓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請宣導貴屬人員考量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,依各班別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資格條件確實填列需求,又近3年(111、112及113年)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,請勿就該班別再次填列需求,如遇職務異動或不可預期之重大情事,原填列單位須自行提供遞補參訓人員名單;並請各單位於進行調查前,應設定內部機制控管所屬人員填送需求之上限(每人填報研習班別不宜超過3個、同一單位填報同一研習班不宜超過2人)。
五、為珍惜學習資源,人力學院每月均檢送各班期學員請假及未到訓名單通知本府。未於事前告知而缺席或無故缺課者,除浪費訓練資源外,同時損及機關學校其他人員參訓機會。請務必轉知貴屬參訓同仁如已預先確知未能到訓時,應立即洽人事單位更換人員,並加強宣導經奉派參加各項研習應確實到訓。如貴單位已無可替換參訓人員,應於開訓前10日務必告知本府,俾利調派其他機關學校人員遞補參訓,以期訓練資源充分運用。
六、本府人事處將依人力學院通知每月各班期學員請假及未到訓情形,列入人事機構每月平時考核加減分項目(該月份各班別皆如期參訓且無請假列入加分項目;有未到訓或請假情形則列入減分項目)及未來訓練或相關研習分配之參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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