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修正案經1131125已簽准,特此公告並辦理實施。
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經1131125已簽准,特此公告並辦理實施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人事處113年11月22日通知暨113年4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30347932B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經查本校113年3月22日公布實施之作業規定,修正相關文字及辦理期程,以符現況及處理時效。
(一)第二、三點臨時人員修正為約用人員。
(二)第三點人事室修正為人事管理員。
(三)第十點調查結果報告書之辦理期程及延長期限均修正為一個月。
三、檢附本校修正後之作業規定、附件及修正對照表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人事處113年11月22日通知暨113年4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30347932B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經查本校113年3月22日公布實施之作業規定,修正相關文字及辦理期程,以符現況及處理時效。
(一)第二、三點臨時人員修正為約用人員。
(二)第三點人事室修正為人事管理員。
(三)第十點調查結果報告書之辦理期程及延長期限均修正為一個月。
三、檢附本校修正後之作業規定、附件及修正對照表。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