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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定補充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1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34002353號函說明三辦理

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11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34659337號函辦理

主旨:有關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定補充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1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34002353號函說明三辦理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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