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業新增主管(含上級)機關案件副知及查看所屬機關辦理進度功能

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月15日府人考字第1140332863號函辦理
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(以下簡稱通報平臺)業新增主管(含上級)機關案件副知及查看所屬機關辦理進度功能,請督導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應依保密規定處理,並配合回報之期限作業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月14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208號函辦理。

二、檢附前開函文及通報平臺操作手冊各1份,另有關各機關自行接獲霸凌案件之通報方式,於通報平臺檔案上傳匯入功能尚未建置完成前,請參考操作手冊相關說明辦理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