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宣導】115年度本縣各鄉(鎮、市)調解業務
(一)目的:宣導鄉鎮市調解之功能與特性,以化解糾紛,疏減訟源,促進地方祥和。
(二)擴大宣傳週期間:自115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。
1、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。
2、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,符合需要省時間。
3、省錢省事來調解,利人利己萬事和。
(二)擴大宣傳週期間:自115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。
1、善加利用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您調解糾紛。
2、調解效力同法院判決,符合需要省時間。
3、省錢省事來調解,利人利己萬事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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