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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之修正內容

旨揭法規修正內容簡述如下:
(一)修正遴選委員會之組成人數上限及開會出席人數。
(二)刪除由遴選委員會審核各機關訂定職缺審查項目
(三)延長候補人員之候補期間至六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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